“多证合一”方式
提交报关单位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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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多证合一”方式提交报关单位备案全攻略
《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“多证合一”改革的公告》
(2021年 第113号)
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
这是自2019年2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纳入“多证合一”改革后的又一次全新升级。如何以“多证合一”的方式提交报关单位备案?又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关注?下面由负责报关单位备案的工作人员来为你一一解答。
什么是“多证合一”?
“多证合一”改革是在“三证合一”“五证合一”“两证整合”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,将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登记、备案等各类证、照(即信息采集、记载公示、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)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,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。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,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。
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用“多证合一”方式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?
目前只适用于新申请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的企业,或者已经获得市场主体资格但未办理过报关单位备案的企业。只要经营范围中添加了“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、进出口代理、报关企业”等相关内容,就可以同步勾选报关单位备案,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。
如何以“多证合一”方式办理报关单位备案?
申请人可以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信息变更时同步提交。信息变更适用于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但未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企业,包括企业名称、经营地址、法人等信息的变更,或增加进出口相关的经营范围。
如何选择报关单位备案的经营类别?
报关单位备案的经营类别指的是进出口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。通俗来说,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就是只能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进出口报关,报关企业是以客户的名义代理进出口报关。经营范围添加了“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”等相关内容的企业可以选择“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”备案,添加了“报关业务、进出口代理”等相关内容的企业可以选择“报关企业”备案。
现在可以允许“双重身份”备案了,那能不能在提交“多证合一”申请时,同时勾选这两种经营类别?
不仅以“多证合一”方式不可以,以其他方式(比如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)提交报关单位备案,也是不允许同时勾选两种经营类别的。需要办理“双重身份”备案,可以先完成一种经营类别的备案(可以以“多证合一”方式申报,也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),再通过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增加另一种即可。
以“多证合一”方式提交报关单位备案后,还需要办理其他手续或者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吗?
不需要。现在报关单位备案已经实现“全网通办”,“多证合一”方式提交海关备案无需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。需要注意一点,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的话,需在提交申请后,到商务局办理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,报关企业、外资企业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无需办理。海关会对市场监管和商务部共享的备案信息进行主动验核,在收到“多证合一”申请后,注册地海关也会在3个工作日内与企业联系,确认商务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办理情况。
报关单位备案通过以后,还需要到现场领取《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》吗?如何证明企业做了报关单位备案?
不需要。《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》于2019年2月1日起取消,如果企业需要查询报关单位备案信息,可自行前往“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”(http://credit.customs.gov.cn/),根据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,也可致电12360海关热线查询。如确有需要,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打印,打印后如需盖章,请联系注册地海关,证明自出具之日并加盖海关印章后7日内有效。
这种方式这么方便,能通过“多证合一”方式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变更或注销申请吗?
不可以。目前只有报关单位备案纳入到“多证合一”改革中,信息变更和注销无法通过此种方式办理。如果企业需要进行信息变更或注销的话,需要使用电子口岸卡登录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,在海关通用资质项下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注销申请,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。在进行报关单位备案信息变更前,请先完成市场主体资格信息变更。此外,海关注销与市场主体注销没有先后顺序,可以在进行市场主体资格注销时,选择以“注销便利化”的方式同步提交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申请。
所有的海关备案都可以通过“多证合一”来办理吗?
不是。海关备案是一个宽泛的说法,海关备案分为好多种类,除了报关单位备案以外,还有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等等。目前,只有报关单位备案纳入到“多证合一”改革中,可以以“多证合一”的方式提交备案申请。
如果没有以“多证合一”方式提交报关单位备案,还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吗?
可以。如果企业未在工商环节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,仍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。如果在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时,提示已通过“多证合一”方式提交备案申请,请联系注册地海关完成“多证合一”方式提交的备案申请即可。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
文章转载自“12360海关热线”
部分图片源自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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