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贴士:
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即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,通常简称为AEO。按照国际通行规则,海关对信用状况、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程度较好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,对于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通关优惠便利。中塞海关实现AEO互认后,AEO企业的货物在两国通关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,能有效降低企业港口、保险、物流等贸易成本,提升国际竞争力。
中东欧17国互认情况
中东欧17国中,有12个欧盟成员国已在2014年签署的中欧AEO互认决定框架下开展AEO合作。
中塞AEO《互认协定》是中国与其他5个非欧盟成员国签署的第一份AEO合作文件,既有利于提升中塞双边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水平,也为推进与中东欧17国实现AEO合作全覆盖打下基础。
双边贸易情况
塞尔维亚既是我国在中东欧地区重要贸易伙伴,也是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。近年来,两国经贸往来十分密切,双边经贸发展迅猛。2020年,中塞双方贸易总值为21.2亿美元,同比增长52.3%。其中,对塞尔维亚出口16.2亿美元,同比增长57.3%;自塞尔维亚进口5亿美元,同比增长38%。
便利措施
根据《互认协定》,中国和塞尔维亚海关向对方AEO企业提供以下便利措施:
1、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
2、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
3、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
4、指定海关联络员,负责沟通解决项目成员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
5、在国际贸易中断井恢复后优先通关
中国海关AEO国际互认
截至目前,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、韩国、欧盟、中国香港、瑞士、新西兰、以色列、澳大利亚、日本、白俄罗斯、蒙古、哈萨克斯坦、乌拉圭、阿联酋、巴西、英国、塞尔维亚等17个经济体4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AEO互认。中国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到出口总额的近四成。
中国海关已与17个经济体4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认
目前,中国海关正在积极推进与马来西亚、俄罗斯、土耳其、格鲁吉亚、泰国等“一带一路”重要节点国家及墨西哥、挪威、冰岛等重要贸易国家的AEO互认磋商,不断扩大AEO互认范围,为广大进出口企业争取更多便利,提升我国企业境内外通关便利化水平。
正在推进“一带一路”重要节点国家AEO互认磋商
正在推进与以下重要贸易国家海关的AEO互认磋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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