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企业向海关主动披露定义:主动披露,是指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、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,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、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,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,海关依法予以从轻、减轻行政处罚。
海关法规(2019年161号)规定:企业主动披露可享受“容错红利”① 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,海关依法从轻、减轻行政处罚;
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;
③ 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进出口企业、单位,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;
④ 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,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。
企业主动披露的方法:
1.企业填写海关2019年161号规定格式的主动披露纸质表及相关资料,向属地海关稽查部门提交。
2.企业也可通过“互联网+海关”方式向海关递交主动披露申请
以下我们将以图文模式,向您详细介绍如何通过“互联网+海关”办理主动披露申请
【操作指南】
一、 登陆
1 登录海关总署官网,找到 “互联网+海关”模块,点击进入。
注意事项:
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,保证系统稳定。
2 找到页面右上角的“登录”入口,使用企业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。
注意事项:
使用企业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,才可使用“稽核查事项办理”全部功能;用操作员卡登录的,仅能查看“海关通知”;企业进入“互联网+海关”时,网页可能会提示安装控件,可忽略。
3. 点击页面中的“办事指南”或在“常用事项”中,点击“企业管理与稽查”,进入“企业稽核查”。
4 、下拉至底,点击“在线办理”,进入“稽核查事项办理”页面。
二、签署同意书
选择“稽核查功能开通”,点击“企业同意书”,认真阅读后勾选方框内的同意条款。
注意事项1:
企业在“互联网+海关”确认《企业同意书》后,将自动向海关发送企业同意书;海关收到企业确认信息,自动向“互联网+海关”企业端反馈成功入库回执且交互成功时,企业才可办理主动披露事项、提交主动披露报告等业务。
注意事项2:
若弹出以上信息,则提示企业在电子口岸备案了电子印章,可勾选确定,并输入法人卡密码,确认后跳回页面。后续上传PDF文件类型时,系统将自动为文档盖章。
三、提交主动披露申请
1 点击“稽核查事项”下的“稽核查事项录入”。
2 填写申请主动披露需要填写的各项内容。
注意事项:
“申请海关”栏,系统支持模糊查询,需准确选择填写。“申请项目”中,点击空白位置,系统弹出选项以供选择。
3 点击“新增”选择需要上传的主动披露报告和随附材料清单。
注意事项1:
建议企业彩色扫描并按照系统提示可上传文件类型选择,单个文件不超过3.5M;
“备注”栏中,企业可选填主动披露的主要内容。
注意事项2:
若弹出以上信息,则提示已备案电子印章,上传PDF文件类型时,系统将自动为文档盖章,选择签章并输入法人卡密码即可进行。
4. 上传成功后,点击“申请”,系统将提示是否操作成功。
四、申请事项查询
申请单提交后,可在“稽核查事项查询”里查看申请单提交状态。
注意事项1:
“成功发往海关”表示企业提交的主动披露申请已到达海关稽核查系统中;“海关入库成功”表示海关对企业提交的主动披露申请已生成主动披露接收单。
注意事:2:
海关对已生成的主动披露接收单进行合规性审查,未通过审查的,企业将在“海关通知查询”中查找到相应信息。
五、主动披露作业企业补充资料
1 进入“互联网+海关”中的“稽核查事项”(参考上述提交主动披露报告申请操作流程),点击“申请项目”空白处选择“主动披露作业补充资料”,并输入海关提示的具体的主动披露作业编号。
注意事项:
建议企业彩色扫描,并按照系统提示选择可上传文件类型。
2 添加附件材料清单,选择“新增”,添加需要提交的附件。出现选择企业印章页面的,选择公司名称点击确认,并输入法人卡密码,点击确认资料上传完成。
3 用上述2同样方法添加其他需要提交的附件。
注意事项:
对于上传的主动披露补充资料,建议企业根据资料类型分开上传并注明具体的名称,但以不超过3.5M为限额。
4 点击“申请”并确认,确认补充资料是否上传完成。
以上就是我们关衡关务小编为大家编写的企业采用“互联网+海关”实施主动披露的实操指南,如果大家在操作过程中还有疑问,欢迎及时致电咨询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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